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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系统分类与设置要求
1、区域报警系统
只需要报警,不需要联动装置(人工)
(集中报警系统和控制中心报警系统中的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在满足下列条件时,可设置在无人值守的地方:
①本区域无需手动控制的消防联动设备;
②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上显示该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所有信息,以及
可接收火灾集中报警控制器的联动控制信号,自动启动相应的消防设备;
③只有值班人员才能进入设定地点。)
2、 集中报警控制系统
有联动需求的保护对象(设置消防控制室)
3、 控制中心报警系统
大型受保护对象
两个或多个集中式系统≈ 两个或多个消防控制室
二、系统组成设备
① 区域报警系统
它由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火灾声光报警器、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电源组成。可在消防控制室设置图形显示器,区域显示器指示楼层。
② 集中报警控制系统
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火灾声光报警器、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火灾应急广播、消防专用电话、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器、电源(消防控制室设红色)
③ 控制中心报警系统
应确定一个主消防控制室,后者应能显示所有信号并控制重要的消防设备
各分控室可相互传输和显示,但不能相互控制(原规范)
当建筑物或建筑群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消防控制室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1.上层消防控制室应能显示下层消防控制室内各系统的相关状态。
2.上层消防控制室可控制下层消防控制室。
3.下级消防控制室应能将所控制的各系统的相关状态和信息传递给上级消防控制室。
4.同级消防控制室之间可以相互传输和显示状态信息,不得相互控制。
三、 消防控制室
设有火灾报警控制设备和消防设备,用于接收、显示和处理火灾报警信号,控制相关消防设施的专用场所。
消防控制室-管理要求
① 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值班人员应持有消防控制室操作专业资格证书;
应急程序:
1、消防控制室接到火灾报警后,必须立即以最快的方式确认;
2.火灾确认后,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将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转到自动状态(自动状态除外),同时拨打“119”;
3、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启动本单位内部应急消防疏散预案,同时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② 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灭火系统等联动控制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③ 确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气动水箱等消防储水设施的水量充足,消防泵出水管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路上的阀门处于常开状态;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消防用电设备配电柜开关处于自动(on)位置。
消防控制室.防火要求
① 单独建造的消防控制室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
② 附属于建筑物的消防控制室应设置在建筑物一层的外墙上,或建筑物地下一层。与其他部分应采用耐火极限不小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小于1.50h的楼板隔开,并在房间外直接设置紧急出口;
③ 消防控制室内的供、回风管道在穿墙处设置防火阀;
④ 消防控制室内严禁使用无关的电气线路和管道;
⑤ 消防控制室周围不得设置有强电磁场干扰的设备用房及其他影响消防设备工作的设备。
消防控制室.布局要求
① 单排布置时,消防控制室设备盘前的工作距离不小于1.5m;双排布置时,不应小于2m;
② 在值班人员经常工作的一侧,设备面板与墙壁的距离不小于3m;设备面板后的维护距离不小于1m;
③ 当设备盘布置长度大于4m时,两端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m的通道;
④ 在与建筑物其他弱电系统共用的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应集中设置,并与其他设备有明显的间距。